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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办、变更业务的有关要求

发布日期:2026-09-28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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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条件

教师资格认定层次为高中学段,包括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且为2019年7月之后申请认定的。

二、申请主体

补办材料证件当事人

三、关于《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办材料清单

①补办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一份;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一式两份,贴照片;

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情况登记表(需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档案管理编号并签字盖章)一式两份,贴照片。

②补办教师资格证书: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贴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近期免冠1寸白底彩色照片一张;

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

③同时补办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一式两份,贴照片;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贴照片;

4.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贴照片;

5.近期免冠1寸白底彩色照片一张。

四、关于《教师资格证书》变更业务材料清单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原教师资格证书需上交,由发证机关回收并作废);

3.《教师资格证书》更正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件号码等身份信息的,需提供身份信息变更前及变更后户籍证明、身份证明,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4.近期免冠1寸白底彩色照片1张;

5.《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一式两份;

6.《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

五、注意事项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表)》不要将“补”字删除,请填写完整,内容信息按照认定教师资格证时情况填写,贴一寸白底照片,并本人签名。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情况登记表应填写完整,内容信息按照认定教师资格证时情况填写,贴一寸白底照片,本人签名,并由申请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档案管理编号并签字盖章。

邮寄材料信息:

收件人:社会事务审批服务三科

联系电话:0537-3239558

收件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许庄街道圣贤路7号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一楼A108窗口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表)填表说明.docx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情况登记表.docx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表).docx

4.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doc

5.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docx



主办单位: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