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省地矿建设有限公司申请工程勘察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济勘资示字〔2026〕1号)
发布日期:2026-11-04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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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2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60号)等文件,我局对山东省地矿建设有限公司的工程勘察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11月5日—2026年11月11日。请公示企业务必保持申报使用人员稳定。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留下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537-3512000
通讯地址:济宁市政务服务中心(济宁太白湖新区圣贤路7号)
2026.11.4关于山东省地矿建设有限公司申请工程勘察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docx
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