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第1批燃气经营许可审核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09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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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建城规〔2019〕2号)、《山东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鲁建燃热字〔2016〕13号),对申报燃气经营许可的企业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济宁奥德燃气有限公司燃气企业的审核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1月12日至1月16日)。公示期间,如对企业申报燃气经营许可情况有异议的,可向我局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地址。
地址:济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太白湖新区圣贤路7号)
电话:0537-2362267,3512000
邮编:272000
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1月9日
附件:
燃气经营许可审核意见公示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经营类别 | 申请类型 | 审查意见 |
1 | 济宁奥德燃气有限公司 | 金乡县胡集镇邱楼村 | 夏立法 | 管道燃气 | 延续 | 同意 |
注意:请所有企业保持申报使用人员稳定,因减员造成的任何后果,由企业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