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丰信勘察测绘有限公司申请工程勘察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6-26 16:50
浏览次数: 次
(济勘资示字〔2025〕1号)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2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60号)等文件,我局对山东丰信勘察测绘有限公司工程勘察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6月26日—2025年7月2日。请公示企业务必保持人员稳定。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留下联系电话;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537-3512000
通讯地址:济宁市政务服务中心(济宁太白湖新区圣贤路7号)
邮政编码:272000
附件:工程勘察资质审查意见表
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6月26日
工程勘察资质审查意见表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县区 | 申报类型 | 申报资质类别及等级 | 审查意见 |
1 | 山东丰信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 高新区 | 增项 | 劳务类(工程钻探) | 通过 |
注意:请所有企业保持申报使用人员稳定,因减员造成的任何后果,由企业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