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微山县瑞能燃气有限公司等企业申请燃气经营许可延续审核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0-15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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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建城规〔2019〕2号)、《山东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鲁建燃热字〔2016〕13号),对申报燃气经营许可的企业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微山县瑞能燃气有限公司、微山县欢城龙祥液化气站燃气企业的审核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10月15日至10月21日)。公示期间,如对企业申报燃气经营许可情况有异议的,可向我局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地址。
地址:济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太白湖新区圣贤路7号)
电话:0537-2362267,3512000
邮编:272000
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0月15日
附件:
燃气经营许可审核意见汇总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经营类别 | 申请类型 | 审查意见 |
1 | 微山县瑞能燃气有限公司 | 微山县十七中北、微欢路东、亓楼村南 | 赵海鹏 | 瓶装液化石油气 | 延续 | 同意 |
2 | 微山县欢城龙祥液化气站 | 微山县欢城镇后寨门口村济微路东侧 | 张存生 | 瓶装液化石油气 | 延续 |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