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宁联信能源有限公司第一加油站首次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2-19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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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山东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管理暂行规定》(鲁商字〔2021〕81号)、《山东省商务厅关于延长〈山东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管理暂行规定〉有效期的通知》(鲁商字〔2023〕105号),我局对新建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进行了审查,济宁联信能源有限公司第一加油站通过审查,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2月25日)。
济宁联信能源有限公司第一加油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岳超,地址:济宁市泗水县济河街道泗水县泉胜路与圣哲路交叉口西100多米路北。
公示期间,如对企业申报情况有异议的,可向我局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地址。
地址:济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太白湖新区圣贤路7号)
电话:0537-3239601,3512000
邮编:272000
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