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广告审查公告(济宁任城爱尔眼科医院)
发布日期:2023-09-07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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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二号)、《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6号)的要求,经审查,同意以下机构发布医疗广告。
医疗机构名称:济宁任城爱尔眼科医院
医疗机构类别:综合医院
医疗机构地址:济宁市任城区景苑路以北、环城西路以东连润通城尚城,任城区红星东路57号
诊疗科目:内科(仅限于眼科疾病)/眼科(含医学验光配镜、角膜接触镜验配)/麻醉科 /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 /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PDY91140337081117A5122
发布媒体类别:影视、广播、报纸、期刊、户外、印刷品、网络、其他(车体)
有效期:2023年9月6日-2024年9月5日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济医广〔2023〕第905号
医疗广告样件: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