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打造精简高效政务生态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专栏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面深化电子证照应用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2 11:57
浏览次数: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面深化电子证照应用专项行动的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应用工作,不断拓展电子证照应用范围,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能力和便民水平,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面深化电子证照应用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确定在全市开展全面深化电子证照应用专项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梳理电子证照,制定服务清单。各级各部门应结合本部门服务事项,认真梳理本部门具有颁发权责的电子证照,全面核验已上传电子证照库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梳理内容包括具有颁发权责的证照名称,已颁发证照数据量、已上传证照库的电子证照数据量、上传电子证照数据是否准确完整,并填写电子证照服务清单(附件1)。

(二)明确电子证照应用场景。各级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服务事项,结合山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服务事项清单,认真梳理本部门电子证照应用场景。梳理内容包括可应用电子证照服务事项名称、服务事项领域、是否已完成办事流程、办事标准并公示,并填写电子证照推广应用情况表(附件2)。

(三)加快业务系统升级改造。各级各部门应结合本部门的业务系统,积极对接省、市电子证照库。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积极推进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填写电子证照推广应用情况表(附件2)。业务系统升级改造应于2021年9月底前完成。

(四)推进电子证照落地应用。

1. 在政务服务领域方面。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基层网点、政银合作网点等应配齐扫码设备,支持申请人办理业务时通过“爱山东”“爱山东济时通”等掌上服务出示电子证照。

2. 在行政执法领域方面。在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现场执法、检查过程中,行政相对人可通过“爱山东”“爱山东济时通”等掌上服务出示相关电子证照,工作人员在线进行验证,替代纸质证照核验。相关职能部门应就电子亮证应用场景,明确电子亮证行为的合规性。

3. 在社会化服务领域方面。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聚焦电子证照社会化便利应用,督促所属机构开展电子证照应用,推进电子证照在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文化场馆、旅游景区、交通出行、住宿就医、水电气暖、金融通讯等社会服务领域,实现电子证照扫码应用。

电子证照落地应用工作应于2021年11月底前完成。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电子证照落地应用是全国“证照分离”改革主要组成部分,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关键环节,是省对市数字政府考核重要指标。各级各部门应积极主动、高效认真、保质保量地完成这项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落实方案,明确实施步骤和时间节点,做好经费和人力保障,加强对基层工作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确保工作推进落实到位。

(二)按时报送相关材料,保障工作按时完成。各级各部门应于6月24日前上报电子证照服务清单。各级各部门应每月24日前上报电子证照推广应用情况表(附件2)和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市直部门、单位相关报送材料直接发送到公务邮箱,各县(市、区)相关报送材料由本辖区大数据主管部门汇总后发送到公务邮箱。

(三)加强培训宣传,持续推进电子证照落地应用工作。各级各部门应做好电子证照亮证应用场所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熟练掌握业务办理中的应用;同时应通过电子屏幕、宣传海报、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群众使用电子证照亮证。

人:常良、宋健(技术人员)

联系电话:2968092、2966878

公务邮箱:dsjsjk@ji.shandong.cn

 

附件:1. 电子证照服务清单

2. 电子证照推广应用情况表

3.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面深化电子

证照应用专项行动的通知》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2日  

关于开展全面深化电子证照应用专项行动的通知.pdf



主办单位: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