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实施《关于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综合测绘试行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01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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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实施《关于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综合测绘试行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的通知
济建审改字〔2021〕6号
各有关单位:
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2020年4月13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综合测绘试行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济审服字〔2020〕15号),该文件于2021年4月15日到期。
根据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以及各联合发文单位意见,现将《关于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综合测绘试行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济审服字〔2020〕15号)的实施期限改为长期执行,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综合测绘试行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济审服字〔2020〕15号)
济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
6关于继续实施《关于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综合测绘试行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的通知(济建审改字〔2021〕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