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1-05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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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省住建厅委托,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和《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现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5日至11月17日。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2362267
通讯地址: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圣贤路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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