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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1-11-18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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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申请人和持证人:

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在工业生产和日常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申请人和持证人逐渐增多,为保障广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切身利益,在此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发布温馨提示,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持证方可上岗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申请人依次登录“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右侧上部“一网通办”—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申请—在线申报—进入到“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门户”—个人登录—立即注册,进行取证申请和复审申请填报。

二、新取证需要的材料

1.《特种设备作人员资格申请表》(1份);

2.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

3.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4.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

5.体检报告(G、S、N和焊接类,原件)

三、证书复审需要的材料

持证人员应当在持证项目有效期届满的1个月以前, 向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发证机关提出复审申请。 逾期未申请复审的,证书作废,应当重新考试取证。

(一)综合类复审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复审申请表》(1份);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原件)。

(二)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复审

1.《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复审申请表》(1份)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原件);

3.《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焊绩记录表》(用人单位提供);

4.《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试基本情况表》(考试机构提供);

5.《焊接操作技能考试检验记录表》(考试机构提供);

6.医疗卫生机构出具含有视力、 色盲等内容的身体健康证明 (原件) ;

7.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

四、证书遗失或损毁需要补证

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补办申请表》(1份);

2.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

3.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证书信息请登录“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查询。

五、各发证机关的联系方式

任城区3233192    高新区6558530    兖州区3411061

曲阜市4890503    泗水县4221220    邹城市5218106

微山县6509101    鱼台县6281069    金乡县8012399

嘉祥县6828036    汶上县7213628    梁山县7025592

经开区6990802    北湖区3297995    济宁市2397767

市为民服务中心只受理:新取证、增项、补证和焊接人员的复审工作; 其他作业人员的复审请直接咨询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发证机关。以上资料均能通过公共邮箱jn2397767@163.com;密码t2397767下载,为方便广大申请人和持证人,请勿更改邮箱密码和内容。



主办单位: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