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你局《关于任城区西北街、刘庄、史海棚户区改造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方案的批复》(济审服呈〔2021〕247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局拟定的任城区西北街、刘庄、史海棚户区改造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方案。该项目位于任城区车站西路以南,英泽路以北,安康南路以西,共包含三宗地。其中:
A1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用地面积60105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2.9,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80米,商业建筑面积(计容部分)占总建筑面积(计容部分)的5%—12%,居住建筑面积(计容部分)占总建筑面积(计容部分)的88%—95%,商业用地出让期限40年,住宅用地出让期限70年。地下空间建设用地面积不大于5.68万平方米,层数不大于2层。该地块协议出让给山东任城融鑫发展有限公司,出让价格为41497.09万元。
A2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用地面积117844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25%,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80米,商业建筑面积(计容部分)占总建筑面积(计容部分)的5%—12%,居住建筑面积(计容部分)占总建筑面积(计容部分)的88%—95%,商业用地出让期限40年,住宅用地出让期限70年。地下空间建设用地面积不大于11.34万平方米,层数不大于2层,该地块协议出让给山东任城融鑫发展有限公司,出让价格为68429.38万元。
A3地块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用地面积86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4500平方米,无偿划拨给山东任城融鑫发展有限公司。
规划条件、建设条件等其他要求按照出让方案实施。由你局与山东任城融鑫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颁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山东任城融鑫发展有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并依法缴纳契税等税费后,按照规定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济宁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