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公开公示
济宁市政务服务网中介超市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18-09-17 11:23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构建我市全面开放、竞争有序、规范高效的中介市场,营造公开透明、竞争有序、运行规范的中介服务环境,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我们在山东政务服务网建立了“中介超市”,能够为中介服务采购人、中介服务机构等提供涉及安全评价、资产评估、房产测绘等43项中介服务事项的网上信息发布、服务选取、结果管理、咨询评价等服务。

一、网上中介超市服务范围

对于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单位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中介服务,中介服务费在50万元以下且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需公开招标和政府采购范围的,必须通过网上中介超市采用竞争方式选取中介服务机构。对于社会投资项目,欢迎项目单位通过网上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获取最佳的服务。

二、中介服务机构选取规则

(一)自主选取:采购人从报名的中介服务机构中自主择优选取中介服务机构;

(二)随机选取:采购人通过系统自动摇号方式从报名的中介机构中随机选取中介服务机构

(三)竞价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按竞价规则报价,报价最低的中介服务机构中选;当出现多个最低报价时,采用随机选取方式确定中介服务机构。

(四)均价比选:中介服务机构按竞价规则报价,报价最接近所有报价算术平均值的中介服务机构中选;如出现与报价算术平均值价差相同的不同报价,按低价中标方式选取;如出现与报价算术平均值价差相同的相同报价,采用随机选取方式确定中介服务机构。

三、网上中介超市中选确认

选定中介服务机构后,网上中介超市自动生成《中选确认书》,并进行备案登记。网上中介超市出具的《中选确认书》对有关部门、单位和中选中介服务机构均具有效力。中选中介服务机构应按合同约定向采购人提供服务,并在合同履行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上传结果文书。采购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中介服务机构支付服务费。

四、中介服务机构惩戒机制

中介服务机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网上中介超市管理机构将中介机构列入惩戒名单,在一定时期内暂停在网上中介超市提供服务,情节严重的从网上中介超市清退;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一)提供虛假的资质资格材料进驻网上中介超市的

(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多次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

(三)与采购人或其他中介服务机构相互串通,搞“价格同盟”,联合“轮流坐庄”等不利于公开、公平竞争行为的

(四)恶性竞争、故意压低价格中选后,不能保证服务质量的

(五)在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利用执业之便,向利害关系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捏造虚假事实,帮助采购人造假,提供虚假报告结论的

(七)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

五、网上中介超市采购流程

项目单位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济宁(http://jizwfw.sd.gov.cn/)注册用户

登录“中介超市”

发布采购公告

符合采购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上传竞价材料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

发《中选确认书》

签定合同

上传结果文书

项目单位评价

六、联系方式

电话:0537-2367819,济宁网上中介超市QQ群:551772991



济宁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主办单位: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主办